中英南京条约
拼音: zhong ying nan jing tiao yue 声调: zhōng yīng nán jīng tiáo yuē
中英南京条约 的意思和解释
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。
1842年8月清政府代表与英国代表在南京签订。
共十三款。
主要内容为:割让香港给英国;赔款二千一百万元;开放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宁波、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;准许英国在五处口岸派驻领事;中国海关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。
次年又签订有关附件,英国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“领事裁判权”以及片面的“最惠国待遇”。
从此,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