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
拼音: zhong hua ren min gong he guo xian fa 声调: 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xiàn fǎ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意思和解释
我国的根本法。
从1954年至1982年,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。
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,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。
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主义法制;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承担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。
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。